组车旅游出车祸 员工受伤诉单位

发布时间:2012-09-12 08:26:49


    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本身好事,但因公司车辆不符合技术标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员工周某受重伤。周某将公司和驾驶人告上法庭,索赔14万余元。日前,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周某是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职员。2011年7月16日,该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周某乘坐了公司所有的一辆小客车,驾驶人为洪某,也为该公司的员工。
    出游途中,车辆轮胎爆裂,追尾前车从而造成交通事故,周某受重伤。
    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公司所有的小客车不符合技术标准,驾驶人洪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周某称,事故发生后公司仅支付了周某部分医疗费,周某起诉要求公司和洪某支付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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