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称员工因工作失误,从高空坠落摔伤,要求撤销昌平区人保局做出的工伤认定。日前,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迪斯博特景观造型技术有限公司称,许某是公司的职工,2010年11月24日早8点左右,许某在公司院内因为工作失误,从大约4米高的房屋上面坠落摔伤。2011年1月10日,许某向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2011年10月24日,区人保局认定许某为工伤。
原告认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中所说的区人保局在2011年9月29日所邮寄的《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己根本没有收到,导致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没能按时举证。被告区人保局存在程序违法,在原告没有举证、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故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区人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