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征婚作幌子 不见面也能骗到钱

发布时间:2012-09-12 08:55:03


     以征婚交友为名,专门针对中年单身女性诈骗,不见面就骗取钱款20余万元,近日,怀柔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诈骗案件。
    被告人张某于2008年3、4月间,在广东省深圳市纠结他人在婚恋网站上以征婚为名,使用虚假姓名,以虚构的富商、老板、丧偶的身份,针对50岁左右异地单身女性诈骗,通过电话聊天骗取对方的信任,在交往一段时间后,谎称要去探望对方,随后编造丢失钱包,在机场遇到麻烦,无法拿到机票、无法登机等诸多理由,请求对方汇款予以帮助,尚未谋面就先后骗取受害人李某、张某、孔某等人合计20.8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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