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草肘子服用不适 消费者十倍诉索赔

发布时间:2012-09-12 09:18:31


    继燕窝之后,冬虫夏草在今年的保健品市场被炒得火热,但是该类保健食品的添加以及市场销售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近日,郭先生就因为购买、食用添加了冬虫夏草的肘子后感觉不适,将销售方北京某百货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货款并主张十倍赔偿。
    原告郭先生诉称:2011年底其在北京某百货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一千余元的郑顺斋虫草肘子,朋友食用后感不适。经查,卫生部明文规定普通食品不得添加冬虫夏草,该产品违法添加冬虫夏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告作为知名大型企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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