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认为其购买的蜂胶胶囊等保健品系假冒产品,遂将商家北京交易通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交易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并予以十倍赔偿。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某诉称,因其患有高血脂,2011年12月他在交易通公司花费4000元购买了蜂胶胶囊等保健品,但服用后,多次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故其向产品包装上标示的生产商所在地山东省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该局回函称该厂商并不生产刘某购买的产品,故刘某认为交易通公司出售的假冒食品,要求交易通公司退还货款4000元,并根据《食品安全法》向其赔偿十倍货款的赔偿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