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处栏杆砸伤行人 停车场称原告要逃票

发布时间:2012-09-12 09:30:44


    某农贸市场为了停车场正规化安装了收费栏杆。洪某在乘坐三轮摩托通过收费处时被栏杆从后斗刮到地上受伤,现洪某起诉该农贸市场赔偿其损失8000余元,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终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一致意见。
    洪某称,2011年5月2日上午,其和其妻子季某去农贸市场取菜。季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洪某面朝后坐在车厢里,在驶出市场北门时,收费人员控制的栏杆将洪某从三轮摩托的车厢里挂到了地上,造成了洪某头部外伤、胸部及肩部软组织损伤。现洪某起诉要求农贸市场赔偿其医药费1563.83元、误工费6000元、陪护费1000元、交通费100元,共计8663.83元。
    庭审中农贸市场辩称,他们在市场北门出口设立栏杆收费是合法的。事发时洪某及其妻是为了逃避工作人员收取停车费而强行闯杆造成摔伤的,不同意赔偿。
    承办法官给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农贸市场同意一次性赔偿洪某医药费损失1563元,洪某也十分感谢法官的耐心工作,双方握手后走出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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