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交接引纠纷 同事被裁纸刀划伤

发布时间:2012-09-12 09:34:00


    同在一公司工作的俩女子因工作交接班产生口角,王某认为李某到了交班时间不下班,耽误了王某的工作时间,对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了不利影响,没想遭李某用裁纸刀划伤。近日,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公诉至北京市顺义区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女,22岁,河北省人),系北京市顺义区某机械公司员工。2011年9月29日,李某上白班,当晚20时许,女同事王某来接夜班,但李某为完成当天的工作量一直还在干活。王某见状不高兴,认为李某耽误了她的工作时间,有可能导致她也完成不了工作任务。因此,她便开始收拾二人共同使用的机器,并将李某工作需要的原材料扔在一边。李某遂与王某发生口角并扭打在一起,后被同事拉开。后双方一直互相骂骂咧咧,二人再次扭打在一起并倒地,李某将旁边包里工作用的裁纸刀掏出并划了王某几下,后又被人拉开。后经法医鉴定,王某面部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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