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区人民法院分析法官“断层”原因并提出建议

发布时间:2012-10-19 09:13:38


    南岔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为59名,现有人员4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8人,企业编4人。法官22人,法官人数占总人数的52%。但从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的法官没有,41岁至45岁之间的法官2人,46岁至50岁之间的法官4人,51岁至55岁之间的法官11人(其中女法官4人),56岁以上的法官5人。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南岔法院现有法官年龄结构老龄化,40岁以下的法官是空缺的,41岁到45岁之间的法官只占法官总数9%,而51岁以上的法官占法官总数的73%。从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使用情况看,22名法官中包括正、副院长3人,政工科长1人,有1人因身体健康原因常年病假,法官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的只有17人,占法官总数的77%。到2012年底,又将有2名法官达到退休年龄,届时我院法官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的只有15人。由于年轻的法官没有及时补充法官队伍,年长的法官又面临退休,导致法官队伍青黄不接,审判力量显得薄弱,这给法院提高执法效率、提高队伍建设和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无疑带来了问题和弊端。南岔法院法官“断层”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官的整体人数减少,主要指能够进行审判的法官人数减少;二是法官整体呈老龄化趋势;三是无年轻有能力的具备法官资格的干警及时补充法官队伍。
    综合分析我院法官队伍现状,我认为法官“断层”原因主要体现在:
    1、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从学历上看,22名法官第一学历为本科或法律专科的没有,第一学历为专科的法官3人。从现有学历看,通过在职教育取得法律专业本科21人,占95%,其中党校序列10人,占45%,国家法官学院专项培训8人,占36%;法律大专1人,占4.17%。
    2、准入门槛提高。南岔法院地处偏远林区,经济条件落后,物质待遇低,许多大学毕业生读完大学后,都不愿意回来工作,重点院校的毕业生更是凤毛麟角。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由于法官任职条件提高,法院所在地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才极少。南岔区法院自1995年底以来,已连续17年无初任法官。我院40岁以下无法官资格的干警12人,自2002年以来有多人多次参加司法考试,只有1人通过,通过率仅为8%,司法考试的高门槛,制约了法院内部人员向法官层次过渡,使法官接续困难,加剧了“断层”现象的发生。
    3、法官待遇较低。南岔区法院地处偏远林区,经济不够发达,工资、福利待遇均较低。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大学生和社会上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才在择业时亦不愿选择基层法院,这种地区上的差异,是导致优秀人才引不来,进而导致法官“断层”的最根本、最重要原因。
    解决法官断层问题的建议
    1、加强法院内部培训。贫困地区在吸引人才上没有优势可言,不如加强自我造才能力,将眼光投向内部人才,加大对内部年轻干警的教育培养力度,给予一定的学习时间和费用补助,帮助他们早日通过司法考试,达到法官任职要求,为解决法官来源短缺问题创造条件。
    2、推行法官交流制度。以省高院为中心,选派优秀法官到下一级法院任职、挂职锻炼或借调,由此形成省高院、市中院、基层法院三级法官的交流制度,同时完善法官交流制度,切实使优秀的法官合理流动,弥补基层法院法官的短缺,提升基层法院法官的整体素质。对于到偏远艰苦地区交流的法官,交流期满,应在提职、晋级及物质奖励上给予奖励,真正使此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3、畅通进人渠道。应制定出台科学、完善的社会选任法官制度,从社会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选拔优秀人员,充实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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