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开发、大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旧城改造在快速推进,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的数量也急剧上升,由此大幅增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问题。南岔区法院调研发现,当前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中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征收与补偿不合理。按照新颁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而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地方是由政府制定补偿标准,干预评估过程;政府未根据城市房价变化及时调整基准价格,造成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老百姓心理预期与现实的落差导致矛盾增大。
二是评估机制不健全。由于征收与补偿矛盾的核心问题是补偿金额的多少,而评估是确定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补偿金额与评估直接相关。因此,城市房屋价值评估已经成为征收与补偿矛盾的焦点。目前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非市场化的评估行为,评估混乱无序,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缺乏有效的调查处理机制。
为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矛盾,我院建议:一是征收与补偿工作需要严格依法按程序操作。在征收与补偿工作中,需要始终坚持二公告、三征求意见、四公布的阳光拆迁理念。即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争议房屋补偿决定;制定征收规划及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要征求公众意见;征收补偿方案、房屋产权登记确认情况、分户补偿情况、征收补偿费用审计情况要全面公布结果。防止个别被征收户为获得更多的补偿费,通过多种渠道得到特殊待遇。要牢牢把握依法按程序运作工作基调,严格统一标准,禁止暗箱操作。在整个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规范,充分尊重民意,实施阳光操作,让广大群众全过程参与其中,争取被征收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减少对抗与抵制。二是法院在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时要充分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新条例公布实施的积极意义,加强与政府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新条例的贯彻执行;要坚持严格审查标准,多适用听证程序,尽量促成自动履行的原则。三是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从法规政策、建设发展、生活、居住等方面、多角度进行宣传。拓展宣传渠道,突出宣传实效,打消被征收居民过高期望和等待观望的念头,为顺利推进征收与补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咨询服务。让惠民的征收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征收工作不仅是改变城市面貌,更是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共享发展成果,提高幸福指数的有力举措,形成人人支持房屋征收的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