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南岔区法院召开法检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检调对接工作联席会

发布时间:2012-11-13 15:48:41


    2012年8月23日,伊春市南岔区法院召开法检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检调对接工作联席会,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检调对接工作的制度》,依法进一步规范民事申诉秩序。就如何推动法检两院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民事申诉案件、依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进入再审程序民事案件的调解或和解工作进行座谈,共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会议由南岔区法院常务副院长杜洪顺主持,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参加了会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穆秀林、民行科科长马安林等人参加了会议。
    联席会上,南岔区法院副院长杜洪顺介绍了法院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工作现状,对法检两院在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工作中加强沟通协作提出要求与希望。与会人员就检调对接、抗诉方式等民行审判监督工作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达成了三点共识:一是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法检联席会议,通报双方的工作情况,并就互相配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设立联络室,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二是规范检调对接的程序。当事人到检察院进行申诉,检察院须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法院,了解人民法院和申诉人之间的意见及分歧,必要时可邀请原审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共同做当事人工作,引导当事人和解。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法院将立会讨论,依法再审。对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上诉,而直接到检察院申诉的案件,检察院原则不径行受理案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走申诉程序。调解结案的案件,二年后当事人又到检察院提起申诉的,两院应启动检调机制,共同调解解决纠纷。三是共同建立审判监督程序检调对接工作制度。两院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检调对接工作运行一段时间后,要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结合两院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审判监督程序检调对接工作制度,使这一工作有章可循,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两院案件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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