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南岔区法院加强裁判文书长效机制建设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2-11-16 21:31:21


    伊春市南岔区法院在“三评查”活动中,把裁判文书评查作为三评查核心,通过举办裁判文书评比、召开裁判文书评查座谈会等活动,深入查找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制作水平。通过认真分析梳理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建立裁判文书质量的长效机制,以保障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裁判文书制作环节层层把关。该院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制作,经庭长审核后付印;适用普通程序案理的案件和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制作,其他合议庭成员复核,庭长审核,报院长签发付印。同时,强化书记员校对工作,裁判文书在付印前,由书记员再次对文字、标点符号、字体格式、文书页面等内容进行全面校对,校对无误后方可印刷。
    二是裁判文书制作责任落实到人。将裁判文书制作环节层层分解,分为主审人拟稿、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书记员校对四个环节,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促使审判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格兑现奖惩。院裁判文书评查小组对裁判文书实行日常抽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有瑕疵问题的,依据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相关人员予以扣分;对裁判文书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主审法官和其他复核、审核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此外,每年组织一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交流活动,评比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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