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法院文化建设专题报道----审判工作篇二 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健全调解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1-12-19 22:12:29
 对疑难案件实行“四级调解法”,即:审判员调不成,庭长调,庭长调不成,主管院长调解,直至院长调,调解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图为:院长李树国正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
 加大力度研究执行难问题,以情打动当事人的良知,把执行工作真正地落实为爱民、亲民的奉献与服务工作。图为: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经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做工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立即为当事人执行回款的情形。
 将调解工作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调解方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图为:一起借贷纠纷,经多次调解后,利用“庭上调解法”使双方达成协议,化解了双方矛盾。
 南岔法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图为: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我院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次性执行赔偿款136.600元。
 图为:利用“四级调解法”,副院长杜洪顺正在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做耐心调解工作。
 图为:民二庭庭长曲洪波正在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图为:民一庭庭长郑祖惠在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图为:副院长管英与行政庭庭长王安华在认真做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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