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区人民法院两手抓,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4-06-10 09:22:53


    为进一步提高民商事案件质量,南岔区人民法院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调解,审慎判决,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着力构建层层把关机制,努力促成案结事了,取得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民商事案件质量取得了显著提高。
    加强调解。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实行“四级调解制度”,对疑难案件由审判员、庭长、主管院长及院长逐级调解方式,审判员调不成,庭长调,庭长调不成,主管院长调,直至院长调。制定出台《南岔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履行担保制度(试行)》,就诉讼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设置担保或附条件担保履行,督促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自动履行,使生效的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大幅度提升,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4月份,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93件,撤诉结案25件,调撤率91.5%。
    审慎判决。积极发挥集体智慧讨论案件把关机制,对拟判决的一般民商事案件,先经庭务会讨论,然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把关,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副院长及民商事审判资深法官组成,共同分析案情,研究处理意见,作好判前风险评估,为办案人正确办案提供参考;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民商事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为主审人或合议庭意见进行把关,为避免错案、瑕疵案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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