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法院依法全面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7-02 10:14:38



    当前,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何使得原本稀缺的诉讼资源能够发挥出最大潜能,缩短审判时限,进一步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南岔法院领导班子慎重研究,并经过大量的调研实践,果断提出了“以简易程序作为案件审理的首选程序”的办案思路,解决案件积压、提高诉讼效率,让简易程序“当主角”,助推诉讼活动“唱大戏”。   

    今年1-6月,南岔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50起,与2013年全年受理案件持平。案件数量的聚增,直接带来法官工作压力的增大。立案、送达、排期、开庭、裁判、执行……,一套完整的审判流程下来,不仅法官,而且当事人也会觉得身心俱疲。南岔法院领导班子认为,虽然普通程序更可能实现实体公正,但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依法扩大简单程序适用范围,能够更加快速地解决纠纷,节约司法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符合现代诉讼快速解决纠纷的发展方向。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南岔法院提出,只要符合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三个条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数量达到全部案件总数85%的预期目标,并积极运作,想方设法,从多个方面保障目标的实现。一是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实际出发,对法官在立案登记做好释明工作,不把标的额大小作为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只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均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审理,减少本该简易程序审理但实际上却是普通程序审理的现象,大大拓宽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二是根据受理案件实际情况,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同类案件,减少审级层次,同时抓好审判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对审判力量薄弱的法庭下派法官指导,增强法官主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信心,为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提供有力借鉴。三是各职能部门如纪检、审管办、审监庭等密切配合,强化审判质效、绩效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 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确实比较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的,立即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保证所有案件审理符合司法程序,不因审理期限短就忽略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南岔法院审结民事案件291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8天,在减轻当事人诉累、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方面收到显著成效。 

    目前,南岔法院在依法扩大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同时,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稳步推进刑事、行政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实践,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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