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节,对很多人来说,跟以往没有什么不同,或旅游度假,或亲朋相聚。难得的长假,每个人都想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而对南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小伙子们来说,今年的国庆记忆尤为深刻。
这是一件原本简单的执行案件。2015年8月,原告王某峰与被告王某喜经调解离婚,住宅楼归被告所有,被告给付原告房屋折价款6万元。同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王某喜一直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制定了还款计划,陆续交付执行款1万余元。2016年1月初,申请人王某峰找到执行局,称自己患癌,而且已经扩散,迫切需要一次性解决全部执行款用于治疗。鉴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执行员邹陆多次约见被执行人,要求其提高执行数额。然而王某喜因年纪偏大,打工赚来的钱已大部分交了执行款,实在无力一次性给付。而该案涉及的房屋系棚改房,面积较小,不具备执行条件。邹陆尝试与王某喜的兄弟姐妹们沟通,看能否协助执行,均遭到拒绝。申请人为此多次到法院上访。院长、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多次接待,并共同商议,研究解决办法。雪上加霜的是,被执行人王某喜抑郁症发作,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国庆节来临之前,邹陆听到被执行人经过药物治疗,精神状态略有好转,便再次来到被王某喜家中,查证其履行能力情况。谈话期间,王某喜谈到其有个儿子在山东打工,但拒绝提供联系方式。邹陆以此为线索,发动身边的亲戚朋友,积极查找其联系方式。9月30日,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王某喜的儿子,讲明案件真实情况。王某喜的儿子称,可以趁国庆节放假,回到南岔区处理此事。国庆节当日,王某喜的儿子来到执行局,详细询问了案件审判和执行过程,对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称尽快筹钱解决问题。10月9日,王某喜的儿子将剩余执行款交至执行局,案件终结。收到执行款的申请人王某峰十分感激,称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确实尽心竭力,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工作,有时还得不到理解。作为当事人,在感激的同时,表示愧疚。
“抓住每一个执行节点”,这是南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的共识。春季转暖,各种山野菜开始采摘;夏初,农村地补陆续发放;入秋,松籽、木耳等有人收购;深冬,进入卖粮季节;春节,大部分被执行人开始返乡……。一年四季,执行人员紧紧抓住每一个执行良机,有侧重点地开展执行工作,不疲于奔波,不打无准备之仗,牢牢抓住了“蛇的七寸”,赢取了一个又一个兵不血刃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