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南岔区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销售假药罪一案,敲响了南岔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第一锤。
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布实施,首次将“刑事速裁程序”写入法律条文。南岔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大胆探索,依据速裁程序规定,就案件的法律适用、开庭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经征得被告人张某某同意,决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庭审中,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使部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简化,期限缩短,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解决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为南岔法院刑事速裁常态化运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