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助推司法公正更加可视可感,8月1日,南岔县人民法院邀请南岔镇政府20余名工作人员走进法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旁听一起掩隐罪刑事案件庭审。
旁听庭审
在刑事审判庭庭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有序开展,整个庭审秩序井然、过程流畅、程序规范。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通过“沉浸式”的庭审观摩,“零距离”旁听鲜活案例,对审判流程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此次旁听庭审活动起到了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的良好效果。参观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法院的旁听庭审活动,感受到了法院程序公开、实体公正的司法理念,同时学会了更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实地参观
随后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党建长廊、廉政文化展厅等场所,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各项便民利民的举措真切感受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捷服务。通过听取讲解、问答咨询等方式,全方位感受法治文化,多视角了解法院工作流程,参观人员对南岔法院文化建设、司法公开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活动使人民法院成为法治教育的“新课堂”,充分发挥联动协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是提升普法实效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南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