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8月7日,南岔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郑建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高院《关于以清单化管理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市中院关于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工作要求等,听取了人民法庭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分管院领导要发挥领导指导作用,做好包联面对面指导。
二要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创建工作。要聚焦“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考核体系,围绕思想政治、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105项指标,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抓好落实。要立足日常工作,做好日常积累,杜绝走形式、搞突击等问题发生。
三是注重实效,确保创建取得成效。要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压实落靠责任,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将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之中。要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时刻对标对表,查找问题补足短板,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工作成效体现在为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上,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四是加强沟通,做好属地府庭协调。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职责定位,强化与属地党委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的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