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县法院执行局:“薪”愿达成,一次性高效执结4件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4-11-25 09:09:03



    南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意识,高效快速执行涉民生案件。近日,执行局一次性高效执结了4件劳动争议案件,有力解决了申请执行人遇到的烦“薪”事。

    1、案情简介

    被告王某某在南岔县下辖村镇从事木耳种植,原告张某波等4人受雇为其提供劳务。因被告拖欠工资,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经本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王某某分别向张某波等4人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2,756元、3,685元、4,278元、2,428元。后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波等4人到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通过网络查控银行、不动产等财产线索,发现除装袋机等机械设备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考虑到上述设备是被执行人维持经营的必需品,如果查封可能导致其陷入生产困境。法官遂转变思路,前往住所地实地走访,对其释法明理,劝导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并再次告知若不及时履行,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对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后果,严肃表明法院打击欠薪、保障民生的坚定态度。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沟通调解,被执行人表示立刻给付执行款,并于当日将拖欠的工资款项交至法院。至此,该劳动争议系列案执行完毕。

    3、办案宗旨

    劳动争议,一边是劳动者,一边是企业,妥善处理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执行法官坚持多次释法明理,要求被执行人正视违法行为,主动承担责任,并在结案后第一时间为被执行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主动帮助联系地方银行为其办理贷款事宜提供结案证明。通过提高强制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下一步,南岔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意识,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奋力“三争”晋先,全力答好新时代人民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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