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8个国际档案日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1948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会上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2007年11月为庆祝ICA成立60周年,国际档案理事会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我国历史上关于“档案”的种种称谓
夏之称为“图法”
商之称为“册”
周之称为“中”与“贰”(贰是副本)
春秋时称为“书”(如“宝书”“简书”“载书”)
秦汉时又称为“方书”“图书”“典籍”“图籍”
汉魏以后又出现“文书”“文案”“案牍”“文簿”“簿书”唐代以后又有“文卷”“案卷”之称
清之称为“档案”“档册”“册档”“档子”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同时提升公众认知,普及档案价值,6月9日,南岔县人民法院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利用诉讼服务大厅电子屏幕播放具有档案行业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歌曲《兰台录》,以艺术化的形式传递档案工作者“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默默奉献精神。宣传视频和标语为办理事务的群众提供了有益的知识和信息,进一步优化了诉讼服务体验。
南岔县法院将档案工作从幕后推向台前,展示了法院工作透明化、现代化的一面,以及注重历史传承与文化建设的形象,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