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5·林都利刃│南岔县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17:00:02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文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文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文学,男,汉族,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址黑龙江省南岔县浩良河镇奋斗村,身份证号码2307031955****1012。

    执行案号:(2024)黑0726执109号

    执行依据:(2024)黑0726民初24号

    涉案标的:54298.85元(已执行到位2900元)

    悬赏期限:以上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或本院撤销悬赏公告的,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内容:如果案外人提供被执行人李文学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报告的、人民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属于无效线索),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悬赏金。

    线索要求: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身份信息、财产线索、位置信息等进行登记,两个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将按先后顺序登记。

    保密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承诺: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况的,不予发放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于妨碍执行行为,人民法院查实后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本院督促以上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主动接受、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执行法官或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或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458-3476247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南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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