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至33岁的陈颖等11名无业人员涉嫌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到境外进行诈骗被提起公诉。日前,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陈颖等11人伙同他人于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间,先后出境在某共和国,冒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等身份,采用接打电话的方法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资产需要保全等事实,诈骗乔某等人。其中,陈颖参与诈骗共计1350余万元,梁峰、薛宇珊、王明霞、唐仙花参与诈骗共计100余万元,翁嘉潞参与诈骗共计90余万元,贺聪、彭裕雪参与诈骗共计90余万元,刘艳参与诈骗共计60余万元,冯泽航、彭进兴参与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陈颖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冯泽航、彭进兴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应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