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顾问加价提车骗取顾客5万余元,鉴于耿宇全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悔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从轻处罚。27岁的耿宇犯诈骗罪被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罚金2000元。
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3月20日,耿宇作为北京合富凯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顾问,在该公司日常的汽车销售工作中,私自编造加价提车的虚假事由骗取被害人唐先生53352.35元。2011年9月20日,耿宇被抓获归案,后其家属退赔55000元在案。
法院认为,耿宇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耿宇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耿宇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全部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悔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从轻处罚,并决定对其宣告缓刑。依法判决耿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