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工资被拖欠 民工涉嫌杀雇主

发布时间:2012-02-14 13:35:12


    因不满工资被拖欠,34岁的江西农民陈志强涉嫌杀害雇主被提起公诉,北京二中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陈志强伙同于明良、饶辉玉、增斯琴(均另行处理)因认为雇主李某拖欠工资而心存不满,遂于1995年11月27日凌晨3时许,在本市丰台区大红门做工房内,由陈志强用胳膊猛勒李颈部,于明良、饶辉玉分别用缝纫机板、铁锤猛砸李头部,陈志强等人并将毛巾塞入李口中,对李进行捆绑,最终致李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陈志强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