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患重病无法健身 诉求退还办卡费用

发布时间:2012-02-18 12:56:06


    今年38岁的贾先生不幸患上白血病,刚办的健身卡无法再使用,因此诉至法庭,要求全额返还自己的办卡费用1500元。近日,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贾先生诉称,2009年12月,某健身会所准备进驻原告家所在小区,大量招会员,原告是该健身会所开业筹备的第一批会员支持者。原告办了二年卡,也给孩子办了二年卡。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4月该健身会所才能正式营业,可是原告感觉身体不适,2010年5月便被确诊为白血病。这样突然的变故,只能让孩子回老家,原告也根本无法去健身,一次也没用使用过。
    鉴于这种情况,原告和该健身会所商量多次也不给退卡,而原告也急需用钱,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给予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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