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帮人办理外地户口进京手续,虚构能低价购买到公安局淘汰警车,两次因诈骗罪受刑事处罚的项武祥出狱后不思悔改,为骗财花招频出,同案犯孙美荣推波助澜不惜拖儿子下水。日前,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项武祥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判处被告人孙美荣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0年5月至12月间,项武祥、孙美荣在本市海淀区、朝阳区等地,虚构其能帮助刘女士的朋友办理外地户口进京手续的事实,先后骗取刘女士人民币46.5万元。期间,孙美荣明知项武祥实施诈骗行为,仍帮助项武祥隐瞒真相,并让其儿子冒充警察骗取刘女士的持续信任。
2010年10月至12月间,项武祥在河北省三河市,虚构其能帮助段先生等三人低价购买到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淘汰警车的事实,以购车款、保险费等名义骗取三人近5万元。
据段先生称,2010年5月,项武祥来店里修手机,聊天时发现都是老乡,就认识了,项武祥说自己是做生意的,还有个战友在北京公安局当副局长。10月份的一天,项武祥又来到段先生的店里,称有宣武公安分局淘汰的现代伊兰特轿车,3万元1辆,他战友能办这事。段先生将现有的1.4万元交给项武祥,项武祥说余下的钱可以等车到了再给。段先生的两个朋友听说后表示想买车,项武祥又分别向他们收取了1.5万元。12月13日,项武祥以为车办牌照和保险为由,又收取了他们近5000元。段先生催促项武祥赶快办此事,但12月16日之后就无法再联系到项武祥。
“在北京公安局当副局长的战友是虚构的,根本没有这个人。是我为了骗取段先生的信任编造出来的。我也没有能力帮助刘女士的朋友办理外地户口进京手续。”法庭上项武祥说。2010年12月15日,发觉受骗的刘女士与朋友一起将项武祥和孙美荣扭送到了公安机关。后项武祥和孙美荣的亲属已共同向刘女士退赔人民币46.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项武祥、孙美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项武祥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孙美荣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项武祥曾因诈骗罪两次被刑事处罚,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诈骗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大,应对其酌予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项武祥对其诈骗被害人刘女士的罪行能够如实供述,且该起罪行所涉赃款已退赔,故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孙美荣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属于初犯,案发后在亲属协助下退赔了全部赃款,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故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