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漏电租客丧命 家属起诉索赔64万

发布时间:2012-02-18 13:27:24


    原告李老汉夫妇起诉称:2010年6月8日,被告聂某霞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原告养子小李并签订租赁合同。2011年3月13日,小李在出租屋内洗浴时,由于热水器漏电,被电击死亡。原告认为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聂某霞、房屋产权人彭某和安某辉、北京某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责任确保租赁房屋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应当对小李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484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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