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网播权被侵犯 诉请删除并赔偿
发布时间:2012-02-18 13:36:05
原告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获得授权,享有《江山美人》、《大话股神》两部电视剧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北京某上网服务中心未获得授权在其经营的网吧内向不特定公众提供上述电视剧的播放服务。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从其服务器中删除两部涉案电视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等共计一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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