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开采煤矿补贴一下家济,谁料到煤矿塌方致人死亡,除了面对巨额赔偿,还被判处刑期,张某一家人真是悔不堪言。日前,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因非法开采煤矿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张某一家本是一个普通农户,全家人靠着种植些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维持着家济。生活过得不富裕,倒也平静。为了改善生活境况,自2007年5月下旬开始,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王某等人在北京市房山区某煤矿山上非法开采煤窑。谁料,由于经验不足,管理混乱,采矿还不到半个月,2007年5月29日,王某等人在支护棚架时发生塌方事故,造成王某被埋压死亡。本想通过开采煤矿补贴一下家济,现在刚把几十年的家庭积蓄全投进去,就发生了塌方死人事件,面对巨额赔偿和法律的制裁,张某害怕了,事故发生后,张某潜逃。
张某自此开始了逃亡生活。由于怕被发现,张某没敢回过一次家,也一直不敢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打工地点也是一两个月就换一个地方,做的只是一些推泥、洗碗之类的小零活,赚的钱除了吃饭、住房外所剩无几,根本无法补贴家用。家里没了丈夫这个主要劳力和经济来源后,生活更加拮据。四年过去了,张某终于耐不住思家的情绪,承受不住良心的指责,在家人的支持下,张某于2011年7月21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投案自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非法开采煤窑,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考虑到张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法官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等合理经济损失人民币四十五万六千零二十五元。
判决作出后,张某一家没有提出异议,张某表示以后再也不做非法开采煤矿这类违法的事情,犯了错再也不逃跑!他感谢法官对他轻判,表示出来后,一定好好干,争取早日偿还被害人一家的经济和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