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线路遭更改 梦幻之旅成泡影

发布时间:2012-03-12 09:21:08


    原告严先生和刘先生联系某旅行社办理泰国游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对于旅游线路、费用等具体内容反复协商,最终签订了旅游合同。现严先生和刘先生以旅游线路遭更改为由,将旅行社起诉至西城区法院,要求返还多收的旅行款和保险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两位原告的代理人赵女士称,在签订旅游合同过程中,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合同中条款约定不明确,欺骗消费者。在其反复要求下,旅行社才同意将旅游条款做了明细,并注明为直飞曼谷,但执意不按照双方口头确定的“含沙美岛游”写在合同上,也不同意写上日程安排。签订合同后,其收到旅行社发来的包含沙美岛线路的日程安排,但在实际旅途中,其大失所望,直飞改为转机,期待已久的沙美岛之旅成为泡影。
    旅行社认为应该以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为依据,并以原告起诉的被告名称与其不符,不同意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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