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推销购整版港钞 远高市价诉退还差价

发布时间:2012-03-12 09:33:24


    北京某文化公司电话推销员向许女士推销了两套整版港钞,徐女士购买后才发现市价与买价相差悬殊,因此将该文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差价款3万元。近日,丰台法院已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许女士诉称,2010年12月,被告电话推销员给原告打电话推销商品,并称有礼品相送,原告来到被告处后,被告列单向原告推荐商品并收取定金800元。2010年12月17日,原告又来到被告处,被告处一位姓丁的经理向原告推荐了香港汇丰整版钞20元35连体两套。原告表示只取了8万元,丁经理马上表示39800元一套,原告共向被告交纳了79600元买了2套。之后原告发现该品市价不值那么多钱,被告承诺的礼品也没有相送,显示公平,被告也违反了诚信原则,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变更合同,并要求被告补偿原告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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