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期随母过 拒绝赡养老父亲
发布时间:2012-03-12 09:41:43
1978年,现年69岁的曾某与妻子离异,其婚生的2子1女随父亲生活。后,次子、幼女分别在11岁、12岁时随母亲生活。现曾某体弱多病,生活十分困难,大儿子每月给付170元的生活费,但次子、女儿一直未对父亲尽赡养义务。曾老汉诉至法院,要求2子1女每月支付赡养费各170元,医疗费各负担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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