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碰撞奥迪车 车辆瑕疵惹争议

发布时间:2012-03-12 09:57:06


  原告叶某诉称,原告在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购买一台奥迪轿车。原告在购车当日即支付了购车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交易清单。后被告通过邮寄方式向原告出具由被告哈尔滨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着发票专用章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告对车辆进行保养时,却被工作人员告之该车遭受过重大事故。原告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鉴定结论为该车是在前方左侧大灯以下位置受过碰撞,且碰撞力度较大,致使左前轮后移,保险杠骨架等部件严重变形,属于车辆正前方左侧碰撞类型。原告认为被告故意隐瞒该车遭受过重大事故的事实,属于欺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车款415500元,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477056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