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岔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对影响和制约法院案件质量提高的“侧重于事后监督、事后补救”的管理方法进行及时改进,建立起了“分兵把守,各司其职,交叉监督,层层制约”,适合基层法院审判规律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促进该院案件质量呈现出“两升” 、“两降”、“一无”的良好态势,即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上诉案件维持率和调撤率逐年上升;再审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涉讼上访、申诉数量逐年下降;无超审限现象发生。
一、深化管理意识,创新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思路
去年以来,该院在调整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思路上下功夫。对审判监督庭的职能重新定位,赋予该庭“代表院长对全院审判工作进行事前管理,事中监督,事后纠错,管理与监督并重,纠错与预防并举”的新职能。明确将各业务庭纳入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系列,赋予广大法官参与监督管理的权利。建立起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以立案庭、民庭、审监庭、办公室、政工科等单位共同参与和配合的互动式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把审判监督管理贯穿于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防止枉法裁判和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促使法官切实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二、强化管理职能,形成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审判质量监控主体系统。该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以审判监督庭为中心,由审判委员会、各业务庭室共同组成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复合主体。审判委员会负责对审判质量进行宏观管理;各业务庭负责本单位审理和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管理;立案庭负责对全院案件的立案、审(执)限跟踪、上访申诉情况的管理;民庭负责审理民事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审判监督庭负责法官审判作风、司法廉洁的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政治处负责法官的审判业绩的量化考核,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结果作为考察法官实绩的主要依据。
二是建立审判质量监控程序运作系统。制定和完善了涵盖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一系列制度,加强了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约束和管理。近两年来,该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立案工作规定》、《审限、执限跟踪管理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量化管理细则》、《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案件质量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岗位目标分值考核办法》、《案件质量管理及评查办法》、《纪律督察办法》、《关于制作有关法律文书的规定》、《法官庭审言行规范》、《涉讼信访处理办法》、《关于制作有关法律文书的补充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评查、考核等各方面做到了有章可循。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从而增强了审判质量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是建立审判质量监控信息处理和反馈系统。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要切实搜集好各管理子系统反馈的有关审判质量管理方面的信息,再将上述信息提炼、加工、整理后予以分类处理。对个案问题,通过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努力将同类差错的再发生率降至最低;对于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建立起评查与调研互动机制,通过分析、评析、讲评,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于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依照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高手”、“办案快手”、“调解能手”、“执行强手”和“文书好手”等先进典型,及时向院党组推荐表彰,以达到表彰一个带动一批的目的。
三、扩大管理效应,落实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举措
为了扩大审判质量监管效应,该院在完善的审判质量监管体系的同时,注重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的结果运用。
一是把准“一个命题”,即创优的命题。正确处理好纠错、防错和创优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注重纠错、防错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创优。通过积极发现优质案件,为法官办案树立质优的标准。
二是用好“两个平台”,即业务单位目标考核和法官业绩考核的平台。将原有的审判质量档案扩展升级为业务单位审判质量档案和法官审判实绩档案。改变以往评先评优、竞争上岗片面侧重民意测评的不科学做法,将上述考核指标作为业务单位评先和法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使法院有限的奖励资源得到最合理的配置,而且还借此实现了法官由消极被动地接受监管向积极主动地追求精品审判的转变。
三是带动“三项工作”,即以案件质量监管为突破口,带动审判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发展、法院改革的理性化发展和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通过建立具有较强实用性、稳定性和长效性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不断强化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院范围内逐渐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业务竞赛氛围,从而使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通过案件质量监管,促使法官不断学习业务,钻研审判,使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