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房产只卖三十万 房主起诉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2-04-13 08:56:07
2009年,李先生委托王某出售价值百万的一套房产,谁知王某将房屋卖给孙某,售价仅为三十万元。李先生得知该情况后,将王某与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按市场价格支付售房款。日前,大兴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2009年4月,被告王某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与被告孙某恶意串通,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以30万元的价格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故起诉,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售房款,房款以市场评估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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