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放火烧荒失控致邻居牛饲料被烧,邻居遂将其诉至法院索要各项赔偿近九万元。日前,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李某夫妇诉称,2010年3月,邻居张老太在整理土地、烧荒的时候,未能控制住火势,致使火势蔓延至他家房后堆积牛饲料的地方,造成他所购买囤积的100亩地的玉米秸、20亩地的豆秸等牛饲料及一台铡草机被毁,直接经济损失达38330元。后因草料不足导致他的养牛数量下降,间接损失5万元。后多次与张老太之子王某商量赔偿事宜,均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张老太赔偿他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8330元。
经查,被告张老太为精神疾病二级残疾。
开庭过程中,张老太法定代理人老王(其夫)及王某到庭应诉。他们辩称,被告张老太确实曾因烧荒不当引发原告家大火,但原告家的损失并没有诉状所要求的多。此前,双方曾在派出所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向原告供应牛草料一万根麦秆,并保证牛草料供应,可后来履行部分后,原告不同意被告继续履行。因此,被告不同意原告请求,只愿赔偿协议尚未履行的部分,且不同意赔偿其间接损失的部分。
原告则称,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告没有充分履行,是被告供应的牛草料质量太差,所以自己才提出终止的。被告在此后一直推诿,不承担责任,自己才诉至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