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做客顺手牵羊 90后盗窃电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4-13 10:03:09


    90后女孩因手头拮据竟利用去同学家做客的机会盗取朋友电脑一台。日前,房山法院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快二十岁的小妍是一个爱美的女孩,无奈出身一般,家里给的零花钱老是不够,手头很是拮据。中专毕业后她又迟迟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日常花销全靠父母。
    2011年10月5日13时许,小妍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昊天温泉家园的同学小慧的家中,趁小慧不备,将小慧放于卧室床上的东芝笔记本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包、鼠标线、电源线等)装入自己所带的双肩背包中,借口有事离开了小慧家。
    做贼心虚的小妍慌慌张张地走出小区,不想遇到了另一个同学小丽,原来小丽有事要去找小慧。此时的小妍脸涨得通红,只说正忙着回家就匆忙离开了。直到去小慧家后才知道小妍刚来过,但小丽也没往别处多想。
    粗心的小慧晚上需要用电脑时才四处寻找电脑,将家里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找着。冥思苦想也只是隐约想起电脑可能放卧室了。打电话问来过的小妍和小丽,两人都说没有见着。意识到电脑可能被偷后,小慧报了警。
    经过警方多方调查,将目标锁定在小妍和小丽上,当警方询问小丽当天到小慧家的具体情况时,小丽说出了在小区门口与小妍撞见时的经过。随后警方电话联系小妍询问相关情况,内心紧张的小妍禁不住警察的询问,不多久就破绽百出,承认自己偷了电脑。
    据了解,被盗东芝笔记本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包、鼠标线、电源线等)价值人民币3010元,目前笔记本电脑已归还小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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