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财诱惑大 拒绝返还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04-13 10:10:01


     江苏某公司会计在汇款时因操作失误将16万元参展费打入了北京某公司名下,而北京某公司却拒绝返还,无奈之下,江苏某公司只得将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误打款项。近日,密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2011年10月,江苏某公司因在北京参展需向北京某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参展费16万余元,但由于该公司财务人员的操作失误,导致将该款项错付至与北京某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名称相似的被告北京某公司的帐户。江苏某公司和北京某公司平时并没有业务往来,在上述误付情况发生后,江苏某公司即与北京某公司多次进行沟通,要求该公司返还误付款项,北京某公司对此置之不理。
    2011年12月,江苏某公司为此特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再次要求北京某公司返还误付款项,北京某公司仍没有答复。无奈之下,江苏某公司遂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一纸诉状将北京某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款项16万余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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