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逾期还款被诉 经调解保住百万房产

发布时间:2012-05-14 14:59:57


    王某于2007年购买房产一套,向银行按揭借款四百八十万元,双方签订《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00个月,按月结息。后王某逾期还款,银行对王某进行多次催收无果。近日,该银行将王某诉至大兴法院。
    原告银行诉称,截至2012年,王某已经逾期还款四十次。原告对王某进行多次催收,并向王某送达了律师函,要求王某及时还款。现将王某诉至大兴法院,要求被告在《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共计四百五十万元,并要求对王某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在承担本案诉讼费后,保证今后按期还款,银行同意王某继续履行合同。王某保住了房产,表示今后将诚信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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