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花与他人合租一套两居室,本一直相安无事。但是合租人小关却在公用门厅堆放上千件棉服,存在火情隐患。消防大队、物业公司协调无果,王花只得将小关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小关将摆放在房屋公用部分以及妨碍王花专属部分通行及正常使用的物件搬走。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花起诉称,她与王玉分别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内的两居室中的各一间,王玉把自己承租的北小间房出租给小关。小关在公用门厅堆放上千件棉服,上面顶着灯,旁边挨着冰箱,因两户各自使用电器,所有电器都是双份,而该居住楼电线老化,随时都有电源短路的风险和火情隐患。同时,王玉和小关在屋内堆放的物件甲醛超标,严重危害了她的健康并妨碍她对承租房屋的使用。她多次劝阻王玉和小关,并向丰台消防大队报警,请物业公司上门协调,但二人仍不愿将对方在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因此,王花将王玉和小关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二人立即将摆放在涉案房屋公用部分以及妨碍她专属部分通行及正常使用的物件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