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不平车翻骨折 状告政府诉赔偿

发布时间:2012-05-14 15:07:57


    陈某起诉称,2011年7月15日,他驾驶自家三轮农用车去承包地里干活。当车行至本村村北干渠时,因水泥路面凸凹不平,造成农用车翻车。陈某被摔成重伤,造成胸骨、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4天。此事故还造成农用车、车上乘水大桶及打药机损坏。陈某认为,事故路段由平谷区王辛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因镇政府未及时对该路段路面进行维护,才造成翻车事故。故诉至法院,要求王辛庄镇人民政府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农用车损失共计5828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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