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赊账引矛盾 将对方胸部扎伤
发布时间:2012-05-14 15:09:32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2日23时许,被告人刘成双(1982年出生)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南堤村13号殷立前所经营的自选超市内,因赊账问题与殷立前(男,四十六岁)发生矛盾,后刘成双用刀把铁尖锐部分将殷立前右侧胸部扎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被告人刘成双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作案工具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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