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坠井身亡 村委会被索赔

发布时间:2012-05-14 15:14:41


    原告黄某与陈某诉称,2004年5月,原告黄某与陈某之子小黄在村南的山上玩耍,不慎掉入村集体的一口井中,被路过的村民捞上来时,小黄已经死亡。就小黄的赔偿事宜,黄某、陈某多次与村委会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黄某、陈某将该村村委员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村委会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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