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推销收藏品牟利
发布时间:2012-05-17 09:10:10
2009年9月,被告人王涛在深圳从他人手中购买存储量为1.5T(1500G)的移动硬盘一个,其中含有100G的公民个人信息。后被告人王涛多次通过网络与他人交换部分公民个人信息。2011年9月,被告人王涛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出租房内招聘十余名员工,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推销收藏品牟利。经鉴定,被告人王涛电脑内存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800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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