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私领补偿款侵权 起诉原承包人返还
发布时间:2012-05-17 09:11:18
原告赵某诉称,2001年原告从被告袁某处转包了某地块土地4亩。2010年政府对该地块进行征用,双方因征地补偿赔偿款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后,经法院审理确认政府发放的土地赔偿款共计32万余元中,有27万余元归原告所有,剩余5万余元归被告所有。后被告擅自将全部补偿款取走,且未向原告支付。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后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回属于原告的27万余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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