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专抢Iphone4 涉嫌抢夺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05-17 09:27:47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9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张伟春(28岁,初中文化,农民)在海淀区莲石路青塔桥北侧路西,趁被害人青某不备,骑自行车抢走其一部苹果四代32G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410元),及一个水晶孔雀壳(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35元)。赃物未起获。2011年11月4日19时许,被告人张伟春在海淀区西四环南沙窝桥路西,趁被害人杨某(女,25岁)不备,骑自行车抢走其一部苹果四代32G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694.15元。赃物已起获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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