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断档肇事逃逸 两车相撞责任难当

发布时间:2012-05-17 09:28:38


    原告杜某诉称,2011年2月9日18时,杜某驾驶车牌号为京GHA042号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平谷区大桃市场北侧路口时,与车牌号为京C98675号的肇事车辆相撞,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司机驾车逃逸。后经交通队调查核实该肇事车辆为付某所有。付某为该车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处参投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但事故发生当日该车辆已断险。对此次事故的责任,交通队认定肇事车辆司机为全责。现杜某诉至法院,要求付某赔偿车辆损坏的经济损失8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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