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房屋被租户夷平 房东起诉索赔偿

发布时间:2012-05-17 09:33:01


    在未得到任何通知到情况下,赵先生突然发现自己承租给郭女士的房屋已经被夷为平地,屋内的物品也不知去向。赵先生将租户郭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0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赵先生诉称,原告于2010年5月将诉争房屋出租给被告使用。2012年1月13日,原告查看房屋时,发现其中一间房间的顶棚已经被掀开,屋内的物品也不知去向。原告找到被告协商此事,被告却推脱是拆迁队干的,与被告无关。2012年2月23日原告再次查看时,发现房屋已经被推平,屋内的4块电表也已经丢失。原告找到拆迁公司查询此事,拆迁公司表示推平房屋是被告允许的,相应的款项已经支付给被告。
    原告赵先生认为,被告作为租户,应该对租赁物有保管义务。现在被告不仅没有保管好房屋和屋内物品,反倒擅自进行处置,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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