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几千元报名英语培训班却被频频停课,去现场发现场地已经对外出租。李某起诉北京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未履行部分的学费2000余元。
李某与北京某公司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约定该公司收取李某英语培训费、资料费共计8736元,优惠价5760元,现场报名优惠价4800元,教授阶梯少儿美语第一期和第二期课程。
原告李某称,该公司在合同履行至第二期初时,屡次声称由于老师离职等原因,课程暂停,自2011年12月至今学校一直停课。后李某到学校了解概况,才得知学校已经无法再继续经营,早已将教学设备转移,并将场所对外出租,老师也均已离职。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表明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未履行部分的学费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