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的冯老太被同村的蒋老汉撞伤了,在法院判决后,因被告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被北京门头沟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被告谎称:“没有钱,只要法院能查到财产就履行”,但当面对执行法官拿出调查的财产证据时而“傻眼”尴尬。日前,经过法官的执行,冯老太最终拿回了自己的赔偿款。
2009年12月,冯老太骑自行车在路上,被骑着报废摩托车的蒋老汉超车时撞上,冯老太摔伤。因此冯老太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她多次找到蒋老汉要求赔偿医疗费,但是蒋老汉拒绝赔偿,并说是冯老太自己摔伤的。无奈之下,冯老太将蒋老汉告上了门头沟法院,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蒋老汉赔偿冯老太4万余元。蒋老汉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拿到胜诉判决,冯老太多次找到蒋老汉要求赔偿,但是蒋老汉拒绝赔偿,不得已,冯老太于2011年12月底向门头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案件材料后,执行法官立即找到蒋老汉要求赔偿,但是蒋老汉以家里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又找到冯老太了解案件情况,冯老太指出蒋老汉正在经营一家超市,肯定有钱。
执行法官对蒋老汉正在经营的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超市的营业执照为蒋老汉的弟弟的,蒋老汉也声称自己是在给弟弟打工,每个月也就一千多元钱,刚好够吃喝。
执行法官一面要求蒋老汉尽快履行义务,一面调查蒋老汉的财产情况,并要求冯老太提供线索。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蒋老汉表示自己每个月就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没有其他收入,同时他同意每月从工资从拿出200元,慢慢偿还冯老太。冯老太不同意蒋老汉的提议,其表示蒋老头有钱就是不想交。
此后,在执行法官的调查下,发现蒋老汉每月有三千多元的租房补助,拿到确切的证据后,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蒋老汉。蒋老汉仍然声称现在没钱们只能每个月给200元,如果法院发现他有其他收入,都可以执行。当执行法官将其租房补贴的证据摆在蒋老汉的面前时,他“傻眼”尴尬万分。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两位老人最终达成和解,蒋老汉每月交到法院二千五百元,直至全部给清。3月29日,冯老太从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了最后一笔钱,开心的离去了。